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周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擬訂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F將擬訂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神農路北側、武盛大道東側。
二、征收土地現狀
擬征收搬口辦事處搬口村委會集體土地4.0555公頃,其中耕地3.9922公頃、林地0.0495公頃、其他農用地0.0138公頃;擬征收華耀城辦事處朱莊村委會集體土地14.5991公頃,其中耕地14.2086公頃、其他農用地0.3905公頃。
三、征收目的
擬用于教育用地。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采取銀行轉賬方式兌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號)規定執行,青苗和地上附著物按《周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周政〔2021〕3號)規定執行。
五、安置對象和安置方式
安置對象:符合安置條件的被征地拆遷所有權人及使用權人。安置方式:1、貨幣安置 ;2、社保安置;3、第三產業安置。
六、社會保障
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1〕49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對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補貼的意見》(豫人社〔2019〕1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公示結束后10 個工作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川匯區搬口辦事處、華耀城辦事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在公示期內向周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