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開發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周口市火災事故救援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2月10日
周口市火災事故救援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市火災事故救援工作機制,有效整合社會救援資源,提高綜合滅火救援能力,高效有序應對處置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河南省消防條例》《河南省應急救援聯動工作機制(試行)》《河南省火災事故救援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火災事故(森林草原火災除外)。
1.4 火警等級
火警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共5個等級,等級越高災情越嚴重。
1.5 響應等級
對應火警等級,響應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Ⅴ級。
1.6 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確保救援人員安全放在首位,把“救人第一、科學施救”滅火救援指導思想貫徹始終,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上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三級火警,縣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二級、一級火警。本預案啟動后,火災發生地政府在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屬地救援責任,貫徹各項部署指令。四級、五級火警,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同時報省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在省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屬地救援責任,貫徹各項部署指令。
——堅持統一指揮、分工協作。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主力軍、國家隊”作用,有效聚合社會救援力量和資源,有力有序組織實施火災事故救援行動。
——堅持訓戰一致、平戰結合。牢固樹立戰斗力標準,加強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骨干的救援力量建設,嚴格訓練演練,強化信息共享,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應的備戰狀態,練就科學高效、專業精準的過硬本領,確保召之即來、戰之必勝。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全市火災事故救援組織指揮體系分為市、縣兩個層級,本預案主要針對市級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h級政府要修訂本級火災事故救援預案,進一步明確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領導機構
2.1.1 成員組成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市氣象局、市通信管理辦、周口銀保監分局、周口軍分區、武警周口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周口供電公司、中石化周口分公司、中石油周口分公司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2.1.2 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火災事故救援工作。
(2)組織修訂《周口市火災事故救援預案》,決定啟動、調整和終止Ⅲ級響應。
(3)組織、指導市級火災事故救援聯合訓練和實戰演練,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做好火災事故救援各項準備工作。
(4)掌握火災態勢,做出火災事故救援重大事項決策,指導成立市前方、后方指揮部。
(5)統一調派市內相關救援力量和資源,根據需要協調駐周武警部隊、民兵參加火災事故救援工作。
(6)按要求向上級報告火災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增援,并做好上級指揮部和跨省、市增援力量的協調、保障工作。
2.2 辦事機構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平時承擔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決策命令。
(2)具體負責編制、評估、修訂《周口市火災事故救援預案》。
(3)協調組織市級滅火救援聯合訓練和實戰演練。
(4)接收、匯總、研判Ⅲ級以上火災事故信息,向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等級響應建議。
(5)啟動Ⅲ級響應時,在市前方指揮部成立和到場前,督促協調火災事故救援工作,并視情調派工作組先期到場指導。
(6)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聯絡協調相關成員單位落實響應措施,在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參加救援工作。
(7)上級介入指揮時,配合做好上級指揮部和跨省、市增援力量的協調聯絡、戰勤保障等工作。
(8)完成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2.3.1 市前方指揮部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時,成立市前方指揮部,設在火災救援現場。市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長或市委、市政府指派的其他領導同志擔任,災情特別重大時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可提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火災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由市消防救援支隊主要負責同志具體實施。市前方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研判火災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災害,制定并實施滅火救援方案。
(2)向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報告火災和救援情況,根據救援需要提出處置建議和增援請求。
(3)協調、指揮到場市內救援力量。
(4)協調、指導劃定警戒區域,實施局部交通管制,疏散周邊群眾,采取斷電、斷氣、斷液措施,限制用火用電,利用、拆除或破損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等。
(5)協調、指導使用各種水源,實施加壓供水或區域減壓、停水,保障火場供水充足。
(6)協調、調派相關救援資源,做好通信、裝備、物資、生活、醫療衛生、專家技術等保障工作。
(7)組織、指導遇難、受傷人員善后和家屬撫慰工作,做好火場清理及移交。
(8)完成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市前方指揮部決策命令,嚴格落實屬地救援責任,全過程做好火災事故救援各項工作。
2.3.2 市后方指揮部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火警響應時,同步成立市后方指揮部,設在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后方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消防救援支隊主要負責同志或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派的其他負責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擔任。市后方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向市前方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和輔助決策。
(2)協助做好現場救援各項保障,及時協調調派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增援。
(3)接收、傳達上級指示、批示或命令,收集、匯總、上報火災及救援信息。
(4)完成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接警和信息報告
3.1 接警
各級消防救援機構接到火災事故報警或通過其他途徑發現火情后,要迅速了解起火時間、地址、場所類別、著火物質、火勢蔓延、人員傷亡及被困等情況,預判火警等級。
3.2 信息報告
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要根據預判的火警等級提出啟動等級響應建議,并向同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和上一級消防救援機構報告信息。同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接報后,要啟動等級響應,并及時向相關成員單位通報。相關成員單位接到通報后要認真落實各項應對措施。
4 等級響應
4.1 Ⅰ級響應
4.1.1 啟動條件
適用于無人員傷亡或被困且初判燃燒面積小于1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災或其他類火災。
4.1.2 響應措施
調派火災發生地縣級消防救援隊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鄉鎮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企業工藝處置隊、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等)和社會救援力量前往處置。
4.2 Ⅱ級響應
4.2.1 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
(1)火災已造成1–2人死亡、重傷或被困;
(2)初判燃燒面積約100–3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災;
(3)初判燃燒面積小于100平方米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等火災;
(4)現場指揮員認為Ⅰ級響應到場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災。
4.2.2 響應措施
在Ⅰ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縣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進入戰時響應狀態,組織指揮火災救援工作,并增調本級救援力量增援。
(2)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遠程調度指導,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救援工作。
4.3 Ⅲ級響應
4.3.1 啟動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
(1)火災已造成3–5人死亡、重傷或被困;
(2)初判燃燒面積約300–1000平方米的普通建筑火災;
(3)初判燃燒面積約100–500平方米的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等火災;
(4)前方指揮部認為Ⅱ級響應到場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災。
4.3.2 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進入戰時響應狀態,組織指揮火災救援工作,并增調火災發生地臨近地區救援力量增援。
(2)向省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視情請求遠程調度指導或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救援工作。
4.4 Ⅳ級、Ⅴ級響應
4.4.1 啟動條件
災害程度超過Ⅲ級響應上限,或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認為Ⅲ級響應到場力量不能控制的火災。
4.4.2 響應措施
(1)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同時,視情報省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啟動Ⅳ級以上響應,請調跨市力量增援。
(2)在省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到場前實施屬地指揮,安排部署跨區域增援力量任務;省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到場后,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4.5 響應運行
4.5.1 響應啟動
經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后,向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請指揮長或消防救援機構人員擔任的副指揮長批準啟動。
4.5.2 等級調整
等級響應啟動后原則上只升不降,直至響應終止,調整響應等級由相應具有權限的機構負責。重大勤務、活動、節日期間,可視情提升首次響應等級。
4.5.3 響應終止
在人員營救疏散完畢、火災徹底撲滅、完成火場清理和移交后,由啟動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響應。
5 滅火救援
5.1 力量調派
5.1.1 調派程序
(1)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調派市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由消防救援機構根據審批權限分級負責,請調跨省、市增援時,按照有關程序逐級報批。
(2)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統一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調度指揮體系,由火災發生地縣級消防救援機構具體實施調派。
(3)成員單位及社會救援力量。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下達啟動火災事故救援等級響應的指令、救援力量調度指令,相關成員單位按要求落實等級響應措施,各牽頭部門具體負責協調、聯系、調派所屬救援力量,緊急情況下可先臨機調派出動,隨后補發書面手續。
(4)駐周武警部隊、民兵。由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商周口軍分區、武警周口支隊按有關規定辦理。
5.1.2 出動要求
接到調派指令后,各救援力量要立即集結隊伍,按要求攜帶有效救援裝備,快速安全趕往指定集結地點,行進途中按指定時間節點報告開進情況。
5.2 火情偵察
重點偵察有無人員受到火勢威脅,人員數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護措施;燃燒物質、范圍、火勢蔓延的途徑和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消防控制中心和內部消防設施啟動及運行情況,現場有無帶電設備,是否需要切斷電源;起火建(構)筑物的結構特點、毗連狀況,搶救疏散人員的通道,內攻救人滅火的路線,有無坍塌危險;有無爆炸、毒害、腐蝕、忌水、放射等危險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災害;有無需要保護的重點部位、重要物資及其受到火勢威脅的情況。
根據火災救援需要,公安機關負責提供起火單位內部監控及周邊監控設備,核查比對人員出入情況和傷亡、被困人員信息;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配合偵檢現場有毒有害物質和影響范圍;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城市自來水、燃氣管網信息;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供建筑結構、消防設施等圖紙資料,監測起火建筑或裝置穩定情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單位基本情況;氣象部門負責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其他成員單位要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調派、操作相關專業設備。
5.3 現場警戒
消防救援隊伍負責根據火情偵察情況,先期劃定警戒區域?;馂陌l生地公安機關負責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治安,視情對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
5.4 作戰指揮
5.4.1 指揮原則
(1)前方指揮部應當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緊急情況下,上級指揮員可以實施越級指揮,接受指揮者應當執行命令并及時向上一級指揮員報告。
(2)多支救援隊伍協同作戰時,在上級前方指揮部到場前,由火災發生地前方指揮部實施屬地指揮。上級前方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應當實施直接指揮或者授權指揮。
(3)實行專業指揮,由消防救援機構擬制救援方案,報前方指揮部批準后,確定救援技戰術措施,組織和指揮滅火救援行動。相關成員單位要予以技術支持,分工督促任務落實。
5.4.2 指揮權限
前方指揮部指揮長和副指揮長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使用各種水源。
(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3)劃定警戒區域,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
(5)為了搶救人員和重要物資,防止火勢蔓延,拆除或破損毗鄰火災現場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設施等。
(6)調動相關成員單位和社會救援力量、資源協助救援。
5.5 救人滅火
5.5.1 人員營救疏散
任何單位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所屬及相鄰單位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現火情或接到消防救援機構調派指令后,要先期組織實施人員營救疏散。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到場后,應當采取內攻搜救、外圍轉移、排煙降溫等措施,優先保障遇險人員和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起火單位內部遇險人員主要由消防救援隊伍負責營救疏散,其他救援力量要給予協同配合;起火單位周邊受火勢威脅的人員主要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力量疏散。對已營救疏散的人員應當做好登記,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5.2 火災撲救
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員工及所屬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撲救,臨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消防救援隊伍到場后,負責組織實施火災撲救行動,其他救援力量要給予協同配合,盡可能控制火災蔓延、擴大,積極疏散和保護物資,最大限度減少火災損失。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火災發生地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切斷區域燃氣,調派市政水源管理部門做好區域加壓供水保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調派易燃易爆危險品企業技術人員或相關領域專家,配合采取關閥斷料、倒罐輸轉、緊急排空等工藝處置措施;電力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切斷或恢復區域供電;現場其他危險源由相應主管部門負責消除,為滅火行動創造有利條件。
5.6 戰勤保障
5.6.1 指揮保障
前方指揮部由消防救援機構負責,采取搭建指揮帳篷或調派消防救援指揮車、消防救援通信指揮車等措施,在接近現場、便于觀察、便于指揮、比較安全的地點成立指揮部,并設置明顯標志。其他救援力量自行保障。
5.6.2 通信保障
依托市各基礎通信運營企業公眾通信網絡,以應急專用無線通信網絡為主、公眾通信網絡為備份,建立消防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馂脑斐晒猛ㄐ啪W阻斷時,調用應急機動通信設備和保障隊伍,為當地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部提供臨時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同時積極組織事故區域故障通信設施搶修,優先保障現場救援工作的通信需要。
5.6.3 裝備保障
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消防救援機構及時從消防救援戰勤裝備物資儲備庫調撥裝備支援,并調派裝備技術服務隊做好裝備搶修、補給等工作。需要緊急購置泡沫、干粉等滅火劑增援時,由后方指揮部負責聯系對接相關生產廠家,購置、運輸費用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負責調派市政灑水車、大型工程機械、運輸車輛等支援。其他所需車輛裝備,報前方指揮部批準后統一調派。
救援車輛裝備原則上由歸屬單位負責管理、操作,緊急情況下暫借車輛裝備必須報前方指揮部批準,并及時歸還;借用單位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操作資質。
5.6.4 物資保障
火災事故發生后,優先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保障救援物資。在本級儲備物資不能滿足救援需要時,可逐級申請糧食和物資儲備機構調撥物資支援;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應當同時告知上一級人民政府。
5.6.5 生活保障
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就近協調安全、可靠場所,緊急調撥、采購各類生活物資,做好一線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消防救援機構及時調派戰勤保障車輛,配合做好一線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5.6.6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指導、督促各地醫療衛生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按要求組織醫務人員和醫療設備趕赴火災事故現場,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等情況。
5.7 安全管控
任何人員不得下達對救援人員生命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的作戰指令。主管部門對所屬參戰救援力量的作戰安全工作負責。進入火災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經前方指揮部同意,并佩戴齊全防護裝備,嚴格遵守處置規程。前方指揮部要設立現場安全員,提前統一明確撤離信號和路線,發現危險征兆應當示警避險。參戰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應當預設緊急救援小組,全力營救遇險被困的救援人員。
5.8 信息發布
負責火災事故救援處置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準確向社會發布火災事故和救援信息,并在事故救援處置過程中持續發布信息。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人員傷亡、損失情況、撲救過程等情況。對重大火災事故最遲在5小時內發布信息,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重特大火災事故要在24小時內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相關信息發布工作根據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由黨委宣傳部門、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協調進行。
5.9 火場清理與移交
明火撲滅后,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檢查火場、消滅余火,必要時留下必需力量監護。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防止次生環境污染。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可能發生疫情、染毒的現場進行防疫、消毒處置。
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由啟動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響應,參戰救援力量撤離歸建。撤離火場前,應當清點人數,整理裝備,恢復水源設施,向起火單位或有關部門進行移交。
5.10 后期處置
5.10.1 善后處置
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做好遇難、受傷人員的善后和家屬撫慰工作。在火災事故救援中負傷、致殘或犧牲的救援人員,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協調優質醫療資源實施醫療救治,并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給予撫恤。
5.10.2 戰評總結
各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要認真總結火災事故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Ⅱ級及以上響應結束后,火災發生地縣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向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報送火災事故救援工作總結。
5.10.3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與響應等級相對應的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在火災事故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救援中因履職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在火災事故救援中犧牲的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照規定辦理。
5.10.4 補償措施
多種形式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因火災事故救援臨時征用的物資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6 保障機制
6.1 制度保障
6.1.1 工作會商制度
(1)專題聯席會商。各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成員單位負責人,不定期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席會議?;馂囊装l高發期,可視情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或視頻調度。
(2)作戰方案會商。各級前方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視情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和救援隊伍指揮員會商火災事故救援方案。
(3)重大決策會商。各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組織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對涉及火災事故救援的重大事項進行會商決策,統一調度指揮。
6.1.2 信息共享制度
各成員單位要依托119調度指揮系統,積極共享道路監控、道路橋梁、供水和燃氣管網、危險化學品、氣象預警、社會救援力量等基礎信息資源,統一構建火災事故救援綜合信息平臺。啟動等級響應后,前方指揮部成員單位共享實時火情和相關基礎信息資源。
6.1.3 值班值守制度
消防救援隊伍實行24小時駐勤戰備制度,其他成員單位和救援隊伍要明確值班調度電話,保持全天候聯絡暢通。啟動等級響應后,除參加前方指揮部和后方指揮部的成員單位外,接到指令的其他成員單位要進入響應狀態,明確專人擔任聯絡員,并報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1.4 督導檢查制度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對市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進行全面指導;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各縣(市、區)、周口經濟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周口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和成員單位火災事故救援及準備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按分工對各縣(市、區)、周口經濟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周口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相應行業領域的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進行督促指導。
6.1.5 工作考核制度
火災事故救援及準備工作納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范疇,每年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周口經濟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周口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和相關成員單位職責履行情況開展實地考核。
6.2 救援隊伍和裝備物資保障
6.2.1 救援隊伍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鄉鎮(街道)、農村(社區)、社會團體等建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將民航、鐵路、衛生防疫、工程機械搶險、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力搶險等社會救援隊伍納入救援力量和調度指揮體系。相關主管成員單位要指導加強本行業領域社會救援隊伍建設。
6.2.2 救援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火災事故救援基層基礎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級消防救援隊伍火災事故救援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保障。
6.2.3 救援裝備儲備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足滅大火、救大災,加強消防救援戰勤裝備物資采購和儲備,充足儲備、及時更新滅火救援裝備和保障物資,視情調派支援全市火災事故救援行動??h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本地火災事故救援需要,建強本級消防救援裝備物資儲備。
6.2.4 救援物資儲備
各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救援職能儲備、更新相應救災物資,接到調用命令后要做好調運工作。
6.3 專家技術保障
各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聘請建筑、危險化學品、石油(煤)化工、刑偵、通信、宣傳、醫療、供水、供電、供氣、鐵路、民航等領域專家,成立滅火救援專家組。專家組平時向各類救援隊伍提供專業咨詢和培訓指導,啟動等級響應后按要求到場或遠程輔助決策。專家的調派由同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其所屬單位要支持、鼓勵專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6.4 交通運輸保障
救援力量投送方式以公路運輸為主。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調集可利用交通運輸工具,開辟救援力量公路運輸“綠色通道”,保障快速投送、優先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適時通報道路通行情況,引導救援車輛通行,并按規定對火災發生地周圍區域實施定向、定時交通管制。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或者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火災風險、重要救援資源或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火災事故救援和綜合實戰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5)其他需要修訂預案的情況。
7.2 預案演練
(1)各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綜合實戰演練制度,其中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每半年至少舉行一次綜合實戰演練,縣級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每季度至少舉行一次綜合實戰演練,不斷提高聯合救援能力。
(2)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要針對轄區重點單位和重點場所,加強實地熟悉和實戰演練。相關單位、場所要積極配合,不得阻礙實地熟悉和實戰演練。
(3)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要針對本單位火災風險和特點,常態開展實戰演練。
(4)各級社會救援隊伍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火災風險和特點,加強針對性實戰演練。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2.啟動火災事故救援等級響應指令
3.救援力量調度指令
附件1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協調全市火災事故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統籌指導涉及火災事故重大輿情的處置和信息發布;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火災事故救援新聞報道和消防知識科普宣傳。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全市滅火救援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安排市級預算內投資支持滅火救援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監督檢查規劃和預算投資項目實施;負責重要物資和交通協調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揮火災發生地公安機關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維護現場秩序。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和調查工作需要,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引導救援車輛通行,協助消防救援機構封閉火災現場,控制火災肇事嫌疑人,對死亡和受傷人員進行死因和傷情鑒定等相關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市級及各縣(市、區)財政部門保障火災事故救援處置經費預算和使用監督。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對相關各部門、各單位和人員在火災事故救援中職責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在火災事故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指導火災發生地生態環境監測部門對火災事故現場進行環境監測,確定火災中排放的污染物成分、濃度和影響范圍;督促火災發生地政府依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實施降解、消除環境污染的處置措施。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工程車輛裝備的供應,派遣建筑結構專家到場,對起火建筑結構進行安全分析評估;指導、協調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中,與消防救援機構共享建筑總平面圖、建筑平面、消防設施系統圖等與滅火救援有關的圖紙、資料。
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協調縣(市、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與同級消防救援機構建立火災事故救援聯動工作機制,及時提供火場臨近區域城市自來水、燃氣管網情況,協助做好火場供水、關閉燃氣管道,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滅火救援人員、物資運送保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人員撤離及物資疏散等所需的運輸工具。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傷員的醫療救護,對可能發生疫情、染毒的火災事故現場進行防疫、消毒處置。
市應急局:組織專業隊伍參與?;坊馂氖鹿侍幹?,提供技術支撐;負責組織專家對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提出意見建議;督促社會救援隊伍加強執勤戰備,根據需要調派社會救援力量協助參與救援工作;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存儲、更新和管理,根據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救災物資。
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將消防水源、火災高危場所地理信息等納入“智慧城市”的數據庫,并進行匯總分析,為滅火救援提供相關數據信息支撐。
市氣象局:負責火災現場氣象監測預報和分析預測,及時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
市通信管理辦: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公司、鐵塔周口分公司保障火災救援現場通信暢通,實時監測火災事故現場通信網絡,做好網絡通信保障和信息化支撐工作。
周口銀保監分局:協調、指導、督促保險機構進行火災事故現場勘查及遇難、受傷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周口軍分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及時協調駐周部隊,組織民兵參加滅火救援工作。
武警周口支隊: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組織武警官兵參加滅火救援工作;聯合公安機關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秩序。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收集、研判火警信息,及時提出啟動等級響應和滅火救援建議;指揮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搜救人員、撲救火災;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及裝備、設施建設和業務訓練,并負責統一調度。
鄭州鐵路集團公司周口東站:組織協調運力,為滅火救援人員和救援物資快速集結提供支撐保障。
周口供電公司:負責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所屬供電單位按照前方指揮部或電力行政管理部門的指令,組織切斷供電設施的局部電源、提供臨時電源或發電應急車輛,保障現場電力供應;快速修復損壞的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中石化周口分公司、中石油周口分公司:負責指導列管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加強油庫及加油站消防應急處置小組及救援隊伍的建設;充足儲備滅火藥劑和物資,編制修訂滅火救援預案,加強實戰訓練演練;督促列管企業先期處置本單位火災事故,配合展開火災事故救援;根據火災事故救援需要,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附件2
啟動火災事故救援等級響應指令
(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年 月 日 時, 縣(市、區) (單位名稱)發生火災,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 級響應。接此指令后,請立即進入響應狀態,到 (具體地址),執行 任務(參加前方指揮部、參加后方指揮部或在本單位值守調度指導),并將聯絡電話報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周口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救援力量調度指令
(救援力量主管成員單位):
年 月 日 時, 縣(市、區) (單位名稱)發生火災。根據火災救援需要,經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批準,現調用你單位主管的 (救援隊伍名稱)參加救援。
請你單位通知該隊伍立即集結 (所需人員、裝備數量規模),快速趕往 (救援現場詳細地址),集結完畢后將帶隊指揮員、人員裝備情況、行進路線等信息報告我辦。行進途中以 分鐘為時間節點向我辦報告開進情況。
后方指揮部聯系人: ,聯系電話: 。
現場聯系人: ,聯系電話: 。
周口市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蓋章)
年 月 日